荣司〔2021〕30号
为助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树立守信者受益的价值导向,现结合我市个人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,对AA级以上自然人实施信用激励措施如下:
一、激励措施
AAA级自然人办理委托公证事项减免50元公证费,继承类公证事项(只限继承类公证事项,不包括放弃声明公证事项)减免50元公证费,遗嘱类公证事项减免100元公证费。
AA级自然人办理委托公证事项减免30元公证费,继承类公证事项(只限继承类公证事项,不包括放弃声明公证事项)减免30元公证费。
二、具体要求
信用等级为AA级以上的自然人享受上述激励措施,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信用证明。
三、实施时间
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为至2027年1月31日。
荣成市司法局
2021年12月23日
更多
